點擊數:43542014-09-24 16:05:09 來源: 桐城市建設監理有限公司
關于對監理工作流程實行一次性書面告知制度的通知
桐建監字[2014]028號
公司各科室、監理部、南部新城辦事處:
根據《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50319-2013)、施工質量驗收規范以及上級主管部門對監理工作的要求,為使公司所監理工程的監理工作規范化、制度化,現將施工單位與監理單位配合的有關程序和要求實行一次告知,以使監理工程管理工作有序、順利展開,具體告知內容如下,望遵照實施。
一、施工準備階段(工程開工前):
1、施工單位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等相關文件是否符合要求;
2、項目任命文件中人員配備及相關資格條件是否符合要求(如招標的項目是否與投標文件中的人員一致);
3、特種作業人員資格及人員配備情況是否滿足要求;
4、施工組織設計編寫內容和審批程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代簽;
5、需要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或專家論證的是否已編報,內容是否完整,是否按程序進行內部審批;
6、擬用該項目的材料、物資、施工機械設備安排計劃報審內容是否滿足施工需要;
7、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檢查記錄表內容完整性、針對性、真實性是否符合要求;
8、圖紙審查、設計交底、圖紙會審等相關資料和內容是否完整;
9、現場布置、安全衛生及標牌、標語設置與審報內容是否一致。
二、施工過程階段:
1、各分部分項及隱蔽工程驗收資料報審前施工單位是否組織了自檢,驗收資料是否按程序已報審,填寫是否規范,內容是否完整;
2、基礎、主體、裝飾分部工程報審簽字時,工程監理報驗資料、質保資料、相關實體檢測資料是否完整,填寫是否規范,是否按程序進行申報;
3、現場質量、安全、文明施工檢查時,在監理通知單、工程暫停令、監理巡視檢查記錄、帶班檢查記錄等文件中要對具體檢查樓號、樓層、檢查部位、具體檢查點等存在的質量、安全隱患進行詳細告知;
4、公司和相關單位檢查通知回復、簽字與蓋章:
(1)、施工單位是否按檢查表或通知內容認真組織了整改,監理部復查結果是否已按整改要求全部整改完畢,對整改不徹底或回復資料填寫不完整、不真實、不符合要求的,應對具體整改和回復不到位的部位、樓層、檢查點等隱患未落實處情況詳細進行告知;
(2)、組織整改單位和負責整改的檢查人員是否進行自檢合格并在整改回復單上簽字并蓋章;是否在規定的整改回復期限內上報整改通知回復單(除特殊情況下,逾期回復的不予辦理)。
三、工程設計變更和工程量簽證的項目:
1、涉及工程變更、工程量簽證報審資料中的設計變更文件、合同文件和相關單位批復認可資料是否完整,如有缺項將相關補充內容與資料詳細告知;
2、施工單位是否按批準的工程變更進行施工?,F場簽證內容是否完整、計量是否準確,簽證是否在現場三方共同簽字、備份;如特殊情況補簽的,簽字時查驗是否提交當時現場的三方簽字的原始記錄。
四、工程撥付款:
施工單位報審的工程撥付申請表中內容填寫是否完整、真實,簽章是否齊全,申請金額是否符合合同約定的進度和比例要求,前期累計已撥付和本次申請撥付的金額是否準確,保修金是否按合同規定扣除等內容應詳細告知;
特殊情況下,經建設單位簽章同意的除外。
五、工程竣工驗收與備案階段:
1、公司各片區、總工室、財務科、合同科、檔案室、辦公室等部門要形成聯動機制,嚴格按照公司《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監理費催收聯動工作機制的通知》要求進行審核、簽字、蓋章;
2、在加蓋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竣工驗收備案表公章時,應及時對工程資料的完整性、符合性以及監理費用的收繳情況進行詳細告知。
(附件:監理審核告知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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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四年九月二十二日